单选题 2025年 刑法 难度:2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正确答案
B. 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 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
D. 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答案 A

📝 解析

**选项A分析:** - **做法/内容:** 张某纠集多人将前来催债的李某打成轻伤。 -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 - **判断:** 张某主观上有伤害故意,客观上纠集多人殴打李某致轻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正确。 **选项B分析:** - **做法/内容:** 以寻衅滋事罪定性张某等人的行为。 - **法律依据:**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要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等,主观上是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流氓动机。 - **判断:** 张某殴打李某有明确起因(催讨欠款),并非无事生非或"随意"殴打,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错误。 **选项C分析:** - **做法/内容:** 认为纠集多人殴打催债者属于"正常要债行为"。 -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4条——正常要债行为不包括暴力殴打,暴力催收或暴力抗债均可能构成犯罪。 - **判断:** 纠集多人将对方打至骨折轻伤,已远超正常民事纠纷范畴,属于犯罪行为。错误。 **选项D分析:** - **做法/内容:** 以聚众斗殴罪定性。 - **法律依据:** 《刑法》第292条:聚众斗殴罪要求双方均有斗殴故意且人数众多,主要破坏的是公共秩序。 - **判断:** 本案系张某单方纠集殴打李某,李某是受害者并未参与斗殴,不符合聚众斗殴罪(需要双方斗殴)的构成要件。错误。 **总结:** 本题考察故意伤害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分。易错点在于混淆寻衅滋事罪(无事生非)与故意伤害罪(事出有因),以及聚众斗殴罪(双方斗殴)与故意伤害罪(单方殴打)。关键判断标准是主观动机和行为起因。

相关知识点

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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