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张某结婚,后发现张某早已与郑某结婚。陈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陈某与张某的婚姻无效并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 解析
**选项A分析:** - **做法/内容:** 郑某作为合法配偶,有权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 **法律依据:** 《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16条:"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 **判断:** 郑某是张某的合法配偶,本案涉及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张某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郑某有权主张其中一半权利,应准许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选项A正确。 **选项B分析:** - **做法/内容:** 主张仅陈某和张某有权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 **法律依据:** 《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9条:以重婚为由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 **判断:** 除陈某和张某外,郑某作为张某的配偶属于近亲属,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请求确认婚姻无效。选项B错误。 **选项C分析:** - **做法/内容:** 法院受理后可以先进行调解。 - **法律依据:** 《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11条第2款:"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 **判断:** 婚姻无效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合法性认定,不适用调解程序,法院应当依法判决。选项C错误。 **选项D分析:** - **做法/内容:** 陈某在法院受理后可以请求撤诉。 - **法律依据:** 《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11条第1款:"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 **判断:** 婚姻无效涉及公共利益,一旦受理即不允许原告撤诉。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