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上班发现家门口的路非常拥堵,自行画了一条左转车道,被交通管理部门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为由处以罚款。后交通管理部门发现该做法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有关部门增设了左转车道。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 解析
**选项A分析:** - **做法/内容:** 认为“王某的做法没有从法律出发”属于实证主义法学观点。 - **法律依据:** 实证主义认为法与道德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反对用道德标准否定法的效力(“恶法亦法”)。非实证主义认为法与道德相互联结,主张法律必须符合道德,否则就将失去法的效力与权威(“恶法非法”)。王某未严格遵循法律规定,认为自身行为出于道德上的考虑可以否定法的效力,属于非实证主义的法学观点。 - **判断:** 错误。“没有从法律出发”是对王某行为的非实证主义批判,而非实证主义观点。 **选项B分析:** - **做法/内容:** 有关部门先罚款后又增设车道,做法自相矛盾。 - **法律依据:** 执法者基于法律规定对王某进行处罚,具有法律依据,符合形式法治要求。后来对指示线进行完善,是对执法体制的优化和提升,二者并不矛盾。 - **判断:** 错误。执法与改善管理是两个不同层面的行为,不存在矛盾。 **选项C分析:** - **做法/内容:** 有关部门应向王某退回罚款。 - **法律依据:** 王某自行画车道的行为违反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该违法事实客观存在,行政处罚具有合法性,不因事后管理改进而丧失依据。 - **判断:** 错误。罚款基于违法事实作出,不因后续管理优化而需要退还。 **选项D分析:** - **做法/内容:** 王某的做法不符合“解决问题要靠法”。 - **法律依据:** 王某虽然有效缓解拥堵,但程序不当,其可采取向交管部门提出意见的合法方式,却自行划车道,违反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影响了行政管理秩序。 - **判断:** 正确。效果不能证明手段的合法性,解决问题必须通过法律途径。 **总结:** 本题考察法理学中的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区分,以及法治思维的核心——程序正义优于结果正义。易错点是将“有效果”等同于“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