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3年
民法
难度:3
甲购买的露天停车位正好位于居住在六楼的业主乙的阳台窗户下方。乙在该阳台窗户外面悬挂了一个花盆,因乙悬挂该花盆的方式比较单薄、不太牢靠,遇上大风或者飞鸟撞击等情形,该花盆很可能坠落并损坏甲停放的汽车。甲因此多次找乙交涉,要求乙摘除悬挂的花盆或者采取加固措施。乙认为甲杞人忧天,断然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甲基于停车位的权属,可对乙主张消除危险 ✓ 正确答案
B. 甲基于停车位的权属,可对乙主张排除妨碍
C. 甲基于停车位的权属,可对乙主张损害赔偿
D. 甲针对乙的合法请求,均受诉讼时效限制
答案 A
📝 解析
【解析】①甲系停车位的所有权人或者用益物权人,同时,甲系所停放汽车的所有权人,乙悬挂在六楼阳台窗户外的花盆具有坠落的现实危险性,对甲享有或行使对停车位(以及汽车)的物权,形成不法妨害的现实危险,且这一危险状态仍在持续中,根据 《民法典》 第236 条的规定,甲对乙享有消除危险请求权。故A选项正确。②乙悬挂的花盆,对甲的物权仅形成不法妨害的现实危险,尚未造成实际的不法妨害,根据《民法典》第236 条的规定,甲对乙不享有排除妨害请求权。故B选项错误。③乙悬挂的花盆,仅构成对甲物权的優害,尚未因此给甲造成损害(财产损害或者人身损害),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因此,甲对乙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故C选项错误。④根据《民法典》 第196条第1项的规定,甲对乙享有的消除危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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