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3年 民法 难度:4

段爸有三个儿子甲、乙、丙。甲时常虐待、殴打段爸。因怀疑段爸己经订立遗嘱将主要遗产给了甲,乙雇人杀害甲,但因故未遂。丙见状多次口头表示"父亲的遗产我一分钱都不要"。段爸临死前明确表示原谅甲、乙的一切行为。段爸去世后,丙又多次口头表示"父亲的遗产我一分钱都不要"。根据现行法的规定,段爸死亡时,甲、乙、丙三人中,对段爸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是?

选项

A. 甲、乙
B. 甲、丙 ✓ 正确答案
C. 乙、丙
D. 甲、乙、丙
答案 B

📝 解析

【解析】①根据 《民法典》第1125 条第1 救的规定,甲虐待被继承人段爸且情节严重,甲因此丧失继承权;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甲),乙因此丧失继承权。②甲、乙丧失继承权后,被继承人段爸生前对丧失继承权的甲、乙表示宽有,但是,根据 《民法典》第1125条第2款的规定,甲曾经丧失的继承权因宽宥而恢复,但是,乙曾经丧失的继承权不能因宽宥而恢复。被继承人段爸死亡时,甲享有继承权,乙不享有继承权。故A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③《民法典》第1124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据此,在被继承人段爸死亡前,丙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不发生丙的继承权被放弃的法律效果。段爸死亡时,丙享有继承权。故B 选项正确。

相关知识点

民法法考知识点

在法神龙虾小程序中练习更多真题

2200+ 历年真题 · AI 诊断薄弱点 · 7维得分预测

打开小程序继续练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