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23年 刑法 难度:3

甲男为强奸乙女而对其实施暴力行为,练过散打的乙女将甲男制服后欲将甲男送至公安机关,甲男为逃跑掏出弹簧刀将乙女捅成重伤。对于本案的分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甲男带着奸淫目的实施了暴力行为,虽然致其重伤,导致了加重结果,但结果加重犯没有未遂,因此对甲应认定为强奸既遂
B. 虽然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重伤,应以抢劫致人重伤论处,但对甲男不能认定为强奸致人重伤 ✓ 正确答案
C. 根据刑法理论,在强奸罪的实行行为中致人重伤的,应以强奸致人重伤论处,故甲男的行为属于强奸致人重伤
D. 甲男为了奸淫对乙女实施暴力,但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强奸未遂。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 正确答案
答案 BD

📝 解析

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属于结果加重犯,是指强奸的手段行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或者目的行为(强行奸淫行为)致使被害妇女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形。如果强奸后行为人为灭口、逃跑而伤害、杀害被害人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应当并罚。A、D选项中,甲男为强奸妇女而实施暴力,已经着手实行强奸行为;但被制服,即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性器官结合,插入说),构成强奸罪未遂。甲男为逃跑而刺伤乙女,不属于强奸行为导致的结果,不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而是构成故意伤害(重伤)罪,与强奸罪未遂数罪并罚。故A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B选项中,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构成(事后)抢劫(致人重伤)罪,这是《刑法》第269条的法律拟制规定,故不能将其逻辑推广、引申到其他犯罪中。因此,强奸未遂后,为逃跑而将他人刺伤的,与强奸行为无关,不构成强奸致人重伤的加重情节,应独立评价为故意伤害(重伤)罪,与强奸罪未遂并罚。故B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中,强奸致人重伤,要求强奸行为与重伤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其中"强奸行为"包括强奸的手段行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目的行为(强行奸淫行为)。但甲男是为了逃跑而将乙女刺伤,因此不能将乙女的重伤结果归属于甲男的强奸行为,甲男不可能构成"强奸致人重伤"的加重情节。故C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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