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22年
民法
难度:3
甲的邻居丙出国数年,委托甲代为照管房屋。甲联系乙拆卸自家空调,拆完后甲看到丙家的空调也已十分老旧,就联系乙也把丙家的空调拆掉,并以旧空调折抵拆卸费。乙当时时间不便,遂向甲推荐了自己的老乡丁。丁在拆卸丙家空调时不慎从三楼摔下,致终身残疾。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 丙与丁之间成立承揽合同 ✓ 正确答案
B. 甲应完全承担丁的人身损害赔偿 ✓ 正确答案
C. 甲与丙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 正确答案
D. 甲与乙之间成立承揽合同
答案 ABC
📝 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 丙与丁之间成立承揽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的相对性原理。甲联系丁拆卸丙家空调,与丁缔约的是甲,而不是丙。丙和丁之间并无合同关系。 判断: 错误,当选。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 甲应完全承担丁的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丁从三楼摔下,自身存在过错,不能要求甲完全赔偿。 判断: 错误,当选。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 甲与丙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可请求偿还必要费用。甲与丙之间存在有效的委托合同,甲管理丙房屋是在履行委托合同中的义务,并非无因管理。 判断: 错误,当选。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 甲与乙之间成立承揽合同。 法律依据: 甲乙之间的合同内容是按甲的要求拆卸空调并交付工作成果,属于承揽合同。 判断: 正确。 总结: 本题考察合同相对性、个人劳务损害赔偿及无因管理,核心是合同只在缔约方之间发生效力。
相关知识点
民法 › 合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