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22年 商经法 难度:2

2018年6月25日,甲在豪优惠超市购买某品牌火腿肠一袋,价款共计12.8元,回家后食用该火腿肠后,导致肠胃炎,上吐下泻,到医院救治,花去医疗费90元,后经查发现,甲在豪优惠超市购买的某品牌火腿肠是过期的,因为食用过期的火腿肠造成了甲的肠胃炎。甲遂向豪优惠超市提出索赔请求,但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应该被支持的是?

选项

A. 豪优惠超市辩称,火腿肠系绿元公司厂家生产,甲应该向厂家索赔 ✓ 正确答案
B. 豪优惠超市辩称,其可以退还过期火腿肠的价款12.8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 正确答案
C. 甲要求豪优惠超市赔偿其医疗费90元,并增加赔偿精神损失费 ✓ 正确答案
D. 甲要求豪优惠超市赔偿其医疗费90元,并增加赔偿1000元
答案 ABC

📝 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 甲应该向厂家索赔。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经营者不得推诿,实行首负责任制。 判断: 错误,不应支持,当选。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 退还价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超市应承担赔偿责任。 判断: 错误,不应支持,当选。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 要求医疗费90元并增加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律依据: 题干情形没有严重身体损害达到精神损害的程度,精神损害赔偿无法支持。 判断: 错误,不应支持,当选。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 要求医疗费90元并增加赔偿1000元。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甲可要求增加赔偿1000元。 判断: 正确。 总结: 本题考察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核心是经营者首负责任,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最低一千元。

相关知识点

商经法 › 食品安全法 › 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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