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22年 商经法 难度:2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办公用品,为了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张三作为票据保证人签章。在票据流转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曾附加过不同的记载内容,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如果甲公司记载"当乙公司按合同约定交付合格货物时,付款",则此票据无效 ✓ 正确答案
B. 如果乙公司记载"当丙公司按合同约定交付合格货物时,付款",则此票据无效
C. 如果乙公司记载"不得转让",则丙公司向丁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
D. 如果张三记载"当票据到期丙无法承担付款责任时,付款",丁公司依然可以向张三主张连带付款责任 ✓ 正确答案
答案 AD

📝 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 甲公司记载"当乙公司按合同约定交付合格货物时,付款",则此票据无效。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汇票必须记载事项,附条件的支付委托导致票据无效。 判断: 正确。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 乙公司记载"当丙公司按合同约定交付合格货物时,付款",则此票据无效。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不影响票据效力。 判断: 错误。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 乙公司记载"不得转让",则丙公司向丁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背书转让行为有效,只是产生"谁写保护谁"的效力。 判断: 错误。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 张三记载"当票据到期丙无法承担付款责任时,付款",丁公司依然可以向张三主张连带付款责任。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判断: 正确。 总结: 本题考察票据记载事项的效力,核心是出票附条件导致票据无效,背书附条件不影响票据效力,保证附条件不影响保证责任。

相关知识点

商经法 › 票据法

在法神龙虾小程序中练习更多真题

2200+ 历年真题 · AI 诊断薄弱点 · 7维得分预测

打开小程序继续练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