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22年
民法
难度:3
周一和吴二婚后多年未孕。2021年1月,周一和吴二共同与医院签订了《人工授精协议书》,对吴二实施人工授精,后吴二怀孕。2021年4月,周一因患癌症住院,在住院期间,周一立下自书遗嘱:婚后所购房屋全部由其父母继承。2021年5月,周一去世。2021年10月,吴二产下一子。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选项
A. 《人工授精协议书》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 正确答案
B. 周一所立遗嘱全部有效 ✓ 正确答案
C. 因吴二之子系人工授精所致,故该子并非周一和吴二的婚生子女 ✓ 正确答案
D. 在分割周一遗产时,应为吴二腹中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答案 ABC
📝 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 《人工授精协议书》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法律依据: 在我国,人工授精是解决夫妻不孕不育问题的重要途径,并未违背公序良俗。 判断: 错误,当选。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 周一所立遗嘱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中只有一半属于死亡配偶一方的遗产。周一在遗嘱中将夫妻共有的房屋全部处分,其中涉及处分吴二财产的部分无效,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判断: 错误,当选。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 该子并非周一和吴二的婚生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属于婚生子女。 判断: 错误,当选。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 应为吴二腹中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周一去世时吴二已怀有身孕,应保留胎儿份额。 判断: 正确。 总结: 本题考察人工授精子女的婚生地位、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及胎儿保留份,核心是人工授精子女属婚生子女,遗嘱处分配偶财产部分无效。
相关知识点
民法 › 婚姻家庭、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