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2年
民法
难度:2
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 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 正确答案
B. 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C. 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D. 如果张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答案 A
📝 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 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法律依据: 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是约定的。李某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土地上开辟道路通行,这是地役权合同,而非相邻关系。 判断: 错误,当选。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 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法律依据: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该约定符合地役权特征。 判断: 正确。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 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需役地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判断: 正确。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 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某转让供役地后,善意受让人可拒绝。 判断: 正确。 总结: 本题考察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核心是地役权是约定的,相邻关系是法定的。
相关知识点
民法 › 物权 › 地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