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2年
民法
难度:3
迟某得到了一匹稀有的布料,委托旗袍大师包某做成旗袍,计划送给女朋友吴某。在征得迟某同意后,包某以迟某名义花费5000元订购了一台专业切割该布料的机器。迟某与包某约定15天内交付旗袍,并预付了两万元定金(包括订购机器的费用)。第13天,迟某与吴某分手,不需要该旗袍了,但旗袍已经制作完成。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机器归包某所有
B. 迟某有权解除合同
C. 旗袍归迟某和包某共有
D. 迟某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 机器归包某所有。 法律依据: 包某以迟某名义订购机器,征得迟某同意,属于有权代理。被代理人迟某是合同买方,机器交付后迟某取得所有权。 判断: 错误。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 迟某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迟某与吴某分手时旗袍已制作完成,定作人不再享有任意解除权。 判断: 错误。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 旗袍归迟某和包某共有。 法律依据: 承揽合同的原材料为布料,由迟某提供,迟某为布料所有权人。旗袍完成后,工作成果的所有权人也是迟某,包某负有交付义务,并非共有。 判断: 错误。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 迟某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包某已按合同要求完成旗袍制作,迟某作为定作人,无权解除合同,有义务支付报酬。 判断: 正确。 总结: 本题考察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及报酬支付义务,核心是解除权须在完成工作前行使。
相关知识点
民法 › 合同 › 承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