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1年
刑法
难度:2
甲为某幼儿园教师,某日园内数位幼儿因吵闹等原因激怒了甲,甲便拿罐装芥末强制喂食幼儿,同时伴有推搡幼儿的行为。甲的行为被摄像头录下。事后调查发现,甲的类似行为数月以来已发生多次,但经鉴定,被虐待的幼儿均未达到轻伤程度。甲的行为构成下列何罪? 详细解析 选项A分析:做法/内容: 甲的行为构成虐待罪。
选项
A. 虐待罪
B.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 正确答案
C. 寻衅滋事罪
D. 故意伤害罪
答案 B
📝 解析
法律依据: 虐待罪针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幼儿园教师与小朋友并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关系,不构成本罪。 判断: 错误。 选项B分析: 做法/内容: 甲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法律依据: 甲对园内幼儿负有监护与看护职责,多次以喂食芥末、推搡等手段虐待幼儿,符合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犯罪构成。 判断: 正确。 选项C分析: 做法/内容: 甲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行为,单纯推搡与强制喂食很难被认定为"殴打"。 判断: 错误。 选项D分析: 做法/内容: 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故意伤害罪以造成轻伤为前提,题干明确"未达到轻伤程度"。 判断: 错误。 总结: 本题考察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认定,核心是行为人对被监护、看护人负有职责。 【知识点】刑法 › 侵犯人身权利罪 ›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 幼儿园教师虐待幼儿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而非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
相关知识点
刑法侵犯人身权利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