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20年
民法
难度:3
南柯是一家专门经营汉服的公司,其于2016年注册了“南柯一梦”商标。青青公司作为一家专门经营汉服的公司,认为该商标与其公司完美契合,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但未报商标局备案。后子衿公司提出愿出双倍许可费与南柯公司签订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南柯公司欣然接受。某汉服店以市场价买入子衿公司制造的“南柯一梦"品牌服装后进行销售。某购物中心为装饰需要,购入一件子衿公司制作的“南柯一梦''品牌服装,拆掉商标后将其穿在塑料模特上。根据《商标法》,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选项
A. 青青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南柯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青青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子衿公司停止使用“南柯一梦”商标,并承担赔偿责任 ✓ 正确答案
C. 汉服店应当对青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正确答案
D. 购物中心的行为并未构成对青青公司的侵权
答案 BC
📝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B.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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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