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20年
理论法
难度:3
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对此,下列哪些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
选项
A. 债权人甲的保证人,以其对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的债权申报
B. 债权人乙,以其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的债权申报 ✓ 正确答案
C. 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进行的债权申报 ✓ 正确答案
D. 某海关,以其对辽沈公司进行处罚尚未收取的罚款进行的债权申报 ✓ 正确答案
答案 BCD
📝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因此A项错误。《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可以就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和罚款申报债权,因此不可能得到受偿。因此B、D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53条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据此可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但C项中“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进行的债权申报”意味着合同并没有解除,不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范围。因此C项正确。
相关知识点
合同债权债务保证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