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9年
民法
难度:3
高某于2009年4月8日失去音讯,生死不明,家中有配偶孙某、母亲张某、弟弟高二某、儿子高小某,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 如果孙某申请宣告高某死亡,最早的时间为2013年4月8日 ✓ 正确答案
B. 如果孙某申请宣告高某失踪,张某、高二某均表示赞同.但高小某主张宣告高某死亡,则法院应宣告高某死亡
C. 如果高某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则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高某死亡的日期 ✓ 正确答案
D. 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留个人房屋由高小某继承,后高小某将其出售于吴某。如果髙某重新出现,其死亡宣告被撤销,则其不可以要求吴某返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高小某按房屋价值给予补偿 ✓ 正确答案
答案 ACD
📝 解析
高某2009年4月8日失去音讯,最早的申请时间应为2013年4月9日,故A项错误。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法院应宣告死亡,故B项正确。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被宣告人死亡的日期,故C项错误。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的财产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也无须补偿,被宣告人可以要求继承人予以适当补偿,D项错在缺少“适当”二字。
相关知识点
继承宣告法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