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9年
民法
难度:3
关于破产程序中有担保物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保证人,下列说法或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选项
A. 甲公司租赁了乙公司一批机器,在租赁期间机器设备遭遇火灾,保险公司向甲公司赔付了保险金。随后甲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此时乙公司应当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 ✓ 正确答案
B. 有担保物的债权人的利益已经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其在和解、重整和清算程序中应当放弃担保物权优先受偿,否则就不得享有债权人的各项权利
C. 白云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管理人在清点其财产时,将其代为保管的一批货物、租赁的一批机器设备、已设定抵押的两栋房屋均予以剔除.未在债务人财产清单中公示
D. 丙公司系A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若丙公司尚未替A公司偿还债权的,在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的情况下,丙公司可以将来求偿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答案 A
📝 解析
甲公司申请破产时已经获得保险金,乙公司只能申报普通债权,故A项正确。如果担保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那么就丧失两项表决权:一是和解协议表决,二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其他权利不受影响,故B项错误。保管物和租赁物不属于债务人财产,但担保物属于债务人财产,故C项错误。保证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故D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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