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8年
民法
难度:3
关于甲、戊、己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选项
A. 乙银行不能要求甲、戊、己承担连带责任 ✓ 正确答案
B. 乙银行可以就戊或者己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C. 如戊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当先向甲追偿,不足部分要求己分担责任 ✓ 正确答案
D. 如甲将全部债务转让给好友辛,未经戊和己的书面同意,戊和己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 AC
📝 解析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2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据此可知,在连带共同物保的情况下,起诉时,乙银行可以任意选择,故A项错误,B项正确。同时,《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3款规定,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据此可知,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391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据此可知,D项正确。
相关知识点
起诉民法债权债务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