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18年
民法
难度:3
甲(6周岁)系小童星,演出收入颇丰。其父母为保值,在A城以甲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款850万元。后其他地区的房价均上涨,唯独A城房价下跌,损失惨重。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 甲向其父母追偿损失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 正确答案
B. 甲的父母没有为甲财产保值的义务 ✓ 正确答案
C. 购房合同有效,但父母应负赔偿责任
D. 甲父母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 正确答案
答案 ABD
📝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9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第1款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甲向其父母追偿损失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II自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故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34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同时,根据《民法典》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可知,甲的父母履行监护人职责应使甲的利益最大化,使甲的财产保值增值,故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主观上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管理人可适当兼为自己利益);客观上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至于管理是否有效果在所不问)。本题中,甲的父母系甲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监护人,有法定的义务保护甲的民事权益。因此,甲父母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故D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
民法无因管理监护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