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18年 刑法 难度:3

甲用乙的淘宝账号从网上买了一个手机,用甲自己的银行卡付了款,留的是自己的号码。手机卖家核实信息时,按照淘宝账号信息打电话给了乙,乙骗商家说手机是他买的,并告知商家更改收货地址,商家把手机发货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若承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乙欺骗商家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 正确答案
B. 如果否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商家只是被乙利用的工具,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 正确答案
C. 如果持B选项的观点,乙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盗窃的对象是甲对商家的债权(发货权) ✓ 正确答案
D. 该案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三角诈骗",即便认为乙的行为成立诈骗罪,商家受骗了,但商家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实际财产遭受损失的人仍然是甲 ✓ 正确答案
答案 ABCD

📝 解析

A项正确,如果承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乙的行为构成对商家诈骗罪,乙并没有欺骗所有权人甲.而是欺骗了卖家。卖家对该财物当然具有处分权,而且,卖家对于将财产转移给乙是知情的,可以认为是处分了财产。BC项正确.如果整体来看这个案件,似乎最终遭受损失的是甲.而甲并没有处分财产的行为、意识,同时3亥案中,甲并没有委托商家占有其财产,商家也无处分甲的财产的权利,从这一意义11看,乙对甲的行为亦成立盗窃罪,盗窃的是债权(即甲对商家的债权)。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案件,商家本身一般不承担责任,最终损失应该由甲来承担.而甲并没有处分财产的行为及意识,从这一意义上看,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更为妥当。D项正确,甲使用他大账号购物,商家的做法并无不妥。最终损失亦应由甲承担。该题实际上就是审判实践中偷换二维码案件翻版,在偷换二维码案件中,彳丁为人对于顾客而言,确实是实施了诈骗行为.使顾客错误地处分自己的財产.进而可以认为对顾客的行为成立诈骗罪。但整体来看,最终遭受损失的似乎是商家,而甲取走商家的财产并没有得到商家的同意,商家也并无处分财产的行为与意识,甲对商家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偷换二维码的案件.最终遭受损失的应该是商家.扫码付款的顾客不可能承担该损失,故以盗窃罪论处更为妥当.也是通说的观点。

相关知识点

盗窃诈骗审判债权所有权

在法神龙虾小程序中练习更多真题

2200+ 历年真题 · AI 诊断薄弱点 · 7维得分预测

打开小程序继续练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