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8年 刑法 难度:3

甲卖迷药,明知乙将使用迷药进行犯罪活动,仍然教乙迷药的使用方法等知识,乙用迷药迷倒丙后拿走了财物。后乙多次使用该迷药实施犯罪行为。关于甲的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 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该行为会导致乙实施不特定的犯罪 ✓ 正确答案
B. 甲的行为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出售迷药的行为不会危害公共安全
C. 乙的行为成立抢劫罪
D. 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帮助犯,亦触犯了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想象竞合
答案 A

📝 解析

A项错误.B项正确。甲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对他人多次使用“迷药”.不会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安全”强调危险的扩张性,对多人使用迷药,虽然可能危害多人.但这种危害不具有扩张性。CD项正确。乙迷倒丙后取走财物的行为,属于以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方法”排除被害人的反抗,成立抢劫罪。 甲帮助乙实施该行为,成立抢劫罪的共犯(帮助犯),甲向乙传授如何“迷倒”他人进而取得财物的方法,亦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相关知识点

犯罪抢劫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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