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7年
民法
难度:3
龙前铭申请执行郝辉损害赔偿一案,法 院查扣了郝辉名下的一辆汽车。查扣后,郝辉的 两个哥哥向法院主张该车系三兄弟共有。法院 经审查,确认该汽车为三兄弟共有。关于该共同 财产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 因涉及案外第三人的财产,法院应裁定中
B. 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C. 法院可查扣该共有财产 ✓ 正确答案
D. 共有人可对该共有财产协议分割,经债权 人同意有效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因涉及案外第三人的财产,法院应裁定中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法院可查扣该共有财产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共有人可对该共有财产协议分割,经债权 人同意有效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民法_侵权民诉_仲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