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7年 商经法 难度:3

湘星公司成立于2012年,甲、乙、丙三人 是其股东,出资比例为7:2:1,公司经营状况良 好。2017年初,为拓展业务,甲提议公司注册资 本增资1000万元。关于该增资程序的有效完成,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三位股东不必按原出资比例增资 ✓ 正确答案
B. 三位股东不必实际缴足增资 ✓ 正确答案
C. 公司不必修改公司章程 ✓ 正确答案
D. 公司不必办理变更登记
答案 ABC

📝 解析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三位股东不必按原出资比例增资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三位股东不必实际缴足增资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公司不必修改公司章程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公司不必办理变更登记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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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_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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