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7年
民法
难度:5
2016年8月8日,玄武公司向朱雀公司 订购了 一辆小型客用汽车。2016年8月28日, 玄武公司按照当地政策取得本市小客车更新指 标,有效期至2017年2月28日。2016年底,朱雀 公司依约向玄武公司交付了该小客车,但未同时 交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合格证等有关单证资 料,致使玄武公司无法办理车辆所有权登记和牌 照。关于上述购车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玄武公司已取得该小客车的所有权
B. 玄武公司有权要求朱雀公司交付有关单 证资料 ✓ 正确答案
C. 如朱雀公司一直拒绝交付有关单证资料, 玄武公司可主张购车合同解除 ✓ 正确答案
D. 朱雀公司未交付有关单证资料,属于从给 付义务的违反,玄武公司可主张违约责任,但不 得主张合同解除
答案 BC
📝 解析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玄武公司已取得该小客车的所有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玄武公司有权要求朱雀公司交付有关单 证资料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如朱雀公司一直拒绝交付有关单证资料, 玄武公司可主张购车合同解除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朱雀公司未交付有关单证资料,属于从给 付义务的违反,玄武公司可主张违约责任,但不 得主张合同解除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难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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