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7年
商经法
难度:1
思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 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在 宣告破产前,持股20%的股东甲认为如引进战略 投资者乙公司,思瑞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 申请重整。关于重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如甲申请重整,必须附有乙公司的投资 承诺
B. 如债权人反对,则思瑞公司不能开始重整
C. 如思瑞公司开始重整,则管理人应辞去 职务
D. 只要思瑞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 批准,重整程序就终止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如甲申请重整,必须附有乙公司的投资 承诺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如债权人反对,则思瑞公司不能开始重整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如思瑞公司开始重整,则管理人应辞去 职务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只要思瑞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 批准,重整程序就终止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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