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7年 商经法 难度:3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 册资本为1000万元,文某是股东之一,持有40% 的股权。文某已实缴其出资的30%,剩余出资按 公司章程规定,应在2017年5月缴足。2015年 12月,文某以其所持甲公司股权的60%作为出 资,评估作价为200万元,与唐某共同设立乙公 司。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因实际出资尚未缴纳完毕,故文某对乙公 司的股权出资存在权利瑕疵
B. 如甲公司经营不善,使得文某用来出资的 股权在1年后仅值100万元,则文某应补足差额
C. 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 的剩余出资,则甲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D. 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 的剩余出资,则乙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因实际出资尚未缴纳完毕,故文某对乙公 司的股权出资存在权利瑕疵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如甲公司经营不善,使得文某用来出资的 股权在1年后仅值100万元,则文某应补足差额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 的剩余出资,则甲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 的剩余出资,则乙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中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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