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6年
刑法
难度:1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 程某虽与其他公司串通参与投标,但不构 成串通投标罪
B. 甲安排程某与他人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 标罪的教唆犯 ✓ 正确答案
C. 程某以行贿的意思向甲赠送仿制古董,构 成行贿罪既遂 ✓ 正确答案
D. 甲以受贿的意思收下程某的仿制古董,构 成受贿罪既遂 ✓ 正确答案
答案 BCD
📝 解析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刑法知识点。 **选项A:** 程某虽与其他公司串通参与投标,但不构 成串通投标罪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甲安排程某与他人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 标罪的教唆犯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程某以行贿的意思向甲赠送仿制古董,构 成行贿罪既遂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甲以受贿的意思收下程某的仿制古董,构 成受贿罪既遂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