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6年
刑法
难度:1
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 查明,甲、乙都使用铁棒,丙未使用任何凶器; 尸体上除一处致命伤外,再无其他伤害;可以 肯定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但不能确定是甲造 成还是乙造成的。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选项
A. 因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尸体上也没有其 他伤害,故丙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 对甲与乙虽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不能 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
C. 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丙成立故 意伤害罪但不属于伤害致死
D. 认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 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刑法知识点。 **选项A:** 因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尸体上也没有其 他伤害,故丙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对甲与乙虽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不能 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丙成立故 意伤害罪但不属于伤害致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认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 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刑法 【考查角度】综合分析型
相关知识点
刑法_总则刑法_人身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