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6年
民法
难度:3
程某诉刘某借款诉讼过程中,程某将对刘 某因该借款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谢某。依据 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如程某撤诉,法院可以准许其撤诉
B. 如谢某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 参加诉讼,法院可予以准许 ✓ 正确答案
C. 如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法院可 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 正确答案
D. 如法院不予准许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 地位的,可以追加谢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BC
📝 解析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如程某撤诉,法院可以准许其撤诉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如谢某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 参加诉讼,法院可予以准许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如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法院可 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如法院不予准许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 地位的,可以追加谢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