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6年
民法
难度:1
甲8周岁,多次在国际钢琴大赛中获奖, 并获得大量奖金。甲的父母乙、丙为了甲的利 益,考虑到甲的奖金存放银行增值有限,遂将奖 金全部购买了股票,但恰遇股市暴跌,甲的奖金 损失过半。关于乙、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 正确的?
选项
A. 乙、丙应对投资股票给甲造成的损失承担 责任
B. 乙、丙不能随意处分甲的财产 ✓ 正确答案
C. 乙、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无须承担 责任 ✓ 正确答案
D. 如主张赔偿,甲对父母的诉讼时效期间在 进行中的最后6个月内因自己系无行为能力人而 中止,待成年后继续计算 ✓ 正确答案
答案 BCD
📝 解析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乙、丙应对投资股票给甲造成的损失承担 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乙、丙不能随意处分甲的财产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乙、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无须承担 责任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如主张赔偿,甲对父母的诉讼时效期间在 进行中的最后6个月内因自己系无行为能力人而 中止,待成年后继续计算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