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6年
民事诉讼法
难度:1
兰艺咖啡店是罗飞、王曼设立的普通合伙 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罗飞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且承 担全部亏损。为扭转经营亏损局面,王曼将兰艺 咖啡店加盟某知名品牌,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 陈阳借款20万元支付了加盟费。陈阳现在要求 还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王曼无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
B. 兰艺咖啡店应以全部财产对陈阳承担还 款责任 ✓ 正确答案
C. 王曼不承担对陈阳的还款责任
D. 兰艺咖啡店、王曼和罗飞对陈阳的借款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 B
📝 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选项A:** 王曼无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兰艺咖啡店应以全部财产对陈阳承担还 款责任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王曼不承担对陈阳的还款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兰艺咖啡店、王曼和罗飞对陈阳的借款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事诉讼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民诉_仲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