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5年
民法
难度:5
应出版社约稿,崔雪创作完成一部儿童 题材小说《森林之歌》。为吸引儿童阅读,增添小 说离奇色彩,作者使用笔名“吹雪”,特意将小说 中的狗熊写成三只腿的动物。出版社编辑在核 稿和编辑过程中,认为作者有笔误,直接将“吹 雪"改为''崔雪”、将狗熊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出 版社将《森林之歌》批发给书店销售。下列哪些 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 ✓ 正确答案
B.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 正确答案
C.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 正确答案
D. 书店侵犯了作者的发行权
答案 ABC
📝 解析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书店侵犯了作者的发行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难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