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5年
民法
难度:3
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 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 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 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 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 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 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选项
A. 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 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 责任
C. 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 正确答案
D. 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 因素承担责任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 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 因素承担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相关知识点
商经_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