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 民法 难度:3

92.2013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 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 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 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 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 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 正确答案
B. 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 其损失
C. 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 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D. 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 ✓ 正确答案
答案 AD

📝 解析

【答案】A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 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 其损失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 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中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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