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 民法 难度:3

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 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 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 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 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 合同
B.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 监督权
C.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 异议权 ✓ 正确答案
D. 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 某享有异议权 ✓ 正确答案
答案 CD

📝 解析

【答案】C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 合同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 监督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 异议权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 某享有异议权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中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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