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
民事诉讼法
难度:1
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 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 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
选项
A. 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 回避,法院应批准 ✓ 正确答案
B. 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
C. 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
D. 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答案 A
📝 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选项A:** 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 回避,法院应批准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事诉讼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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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_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