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
民法
难度:1
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 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
选项
A. 于抽逃出资行为?
B.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 出去
C. 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
D. 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 ✓ 正确答案
答案 D
📝 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于抽逃出资行为?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 出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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