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 民法 难度:1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 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 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 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选项

A.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 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
B.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 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 ✓ 正确答案
C.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 东资格的条件
D.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 承股东资格
答案 B

📝 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 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 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 东资格的条件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 承股东资格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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