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 民法 难度:1

关于《协议二》中张某的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 保证期间为2012年5月起6个月 ✓ 正确答案
B. 保证期间为2012年5月起2年
C.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从2012年5月起算
D.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从2012年11月起算
答案 A

📝 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保证期间为2012年5月起6个月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保证期间为2012年5月起2年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从2012年5月起算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从2012年11月起算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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