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13年
商经法
难度:3
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债务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偿还40万元时,李方要其将该款打到自己指定的个人账户。随即李方又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12%。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 该40万元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平昌公司
B. 李方因其行为已不再具有担任董事长的资格
C. 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 ✓ 正确答案
D. 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 ✓ 正确答案
答案 CD
📝 解析
【答案】CD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该40万元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平昌公司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李方因其行为已不再具有担任董事长的资格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中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商经_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