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3年 民法 难度:1

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 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 正确答案
B. 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 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 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答案 A

📝 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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