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2年
商经法
难度:3
公司成立后,高才以公司名义,与艾瑟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艾瑟购买10万元的食材。合同订立后第2天,高才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际上艾瑟从未经营过食材,也未打算履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 高才与艾瑟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B. 该食材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为无效 ✓ 正确答案
C. 高才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10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 正确答案
D. 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在1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高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正确答案
答案 BCD
📝 解析
【答案】BCD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高才与艾瑟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该食材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为无效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高才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10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在1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高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中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综合分析型
相关知识点
民法_合同商经_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