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2年
商经法
难度:1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 正确答案
D.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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