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0年
商经法
难度:3
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张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 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C. 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 正确答案
D. 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中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相关知识点
民法_合同民诉_仲裁执行商经_公司三国_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