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09年
民法
难度:3
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 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 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 正确答案
D. 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 正确答案
答案 CD
📝 解析
【答案】CD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中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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