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09年 民法 难度:5

何某死后留下一间价值六万元的房屋和四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四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两万元。现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 何某已死,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 正确答案
B. 四个子女平均分担,每人偿还三万元 ✓ 正确答案
C. 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由四人平均分担 ✓ 正确答案
D. 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四人可以不予清偿
答案 ABC

📝 解析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何某已死,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四个子女平均分担,每人偿还三万元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由四人平均分担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四人可以不予清偿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难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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