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9年
商经法
难度: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 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 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正确答案
D. 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 C
📝 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单选题,考查商经法知识点。 **选项A:** 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B:** 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商经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相关知识点
民法_合同商经_公司商经_破产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