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8年
民法
难度:1
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 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 正确答案
B. 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 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 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 A
📝 解析
【答案】A 【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D:** 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难度】易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