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08年
民事诉讼法
难度:5
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 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 正确答案
B. 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
C. 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 正确答案
D. 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 正确答案
答案 ACD
📝 解析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点。 **选项A:** 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 ❌ 该选项表述错误,属于干扰项。 **选项C:** 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难 【科目】民事诉讼法 【考查角度】陷阱辨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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