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ple_choice 2008年 民法 难度: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是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

选项

A. 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 ✓ 正确答案
B. 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 ✓ 正确答案
C. 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 ✓ 正确答案
D. 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 ✓ 正确答案
答案 ABCD

📝 解析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为多选题,考查民法知识点。 **选项A:** 委托事项同我国的主权、安全不相容的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B:** 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C:** 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者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选项D:** 外国法院委托我国法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未附中文译本的 ✅ 该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难度】中 【科目】民法 【考查角度】直接适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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